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教育信息化 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6-12 来源:


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教育信息化

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


各区县教育保障(信息、技术)中心、市直属学校(单位)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技中心〔2025〕9号)精神,为坚持数字赋能、创新驱动,支持我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,提升广大教师的信息素养和科研能力,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,现决定开展申报2025年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申报方向

结合《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(2024—2027年)》的重点任务,建议研究方向(包括但不限于):区域教育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、人工智能+教育、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、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和智慧教育平台应用、数字学校新样态探索、教育大数据与精准治理、数字化助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、未来教育场景与技术创新、教育网络安全与伦理治理、教师数字素养与专业发展等。

二、申报课题类别

1.省级课题:重点课题(研究周期为2年)、专项课题(研究周期为1年)、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(研究周期为1年)。

2.市级课题:专项课题(研究周期为1年)、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(研究周期为1年)。

注:同一研究课题,可以同时申报省、市级研究课题,但须分别填报申报评审表。

我中心将对申报的课题组织评审遴选。对于申报省级课题的,择优推荐送省评审;对于申报市级课题的,择优确定市级立项课题;对于同一研究课题同时申报省、市级的,如果省级立项,将不再作为市级课题。

三、课题申报条件

(一)重点课题(仅限省级课题):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,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。全市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申报。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、单列或认定性课题,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,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。

(二)专项课题:全市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。

(三)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: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、专业场馆(综合实践基地、学习空间、学科教室等)建设与应用、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。

(四)申报课题限额:

重点课题:各区县限报2个,市直属学校限报1个;

专项课题:各区县限报10个,市直属学校限报2个;

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:各区县限报2个,市直属学校限报1个;

(五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1.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
2.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2人以上的、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
3.正在承担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;

4.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同等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。

四、报送材料

各区县、市直属学校应在2025年3月29日前将填妥的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(申报省级课题见附件1,申报市级课题见附件2;单位盖章、一式两份;申报评审表中的"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"需申报人亲笔签名)纸质及电子材料(word文档、单位盖章的PDF文件各一份)报送到我中心。各区县还应报送《2025年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区县申报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三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何一民,联系电话:0572-2899058,电子邮箱:hymemail@163.com;联系地址: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,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。

六、其他

请根据《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继续做好课题管理与研究工作。

附件:1.2025年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、评审表

2.2025年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、评审表

3.2025年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区县申报汇总表

4.湖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




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

(湖州市电化教育馆)

2025年3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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